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
作者:党群部 | 浏览次数:
中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转发省国资委党委《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》的通知
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(总支):
现将省国资委党委《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,采取张贴二维码、网络宣传、组织推送等方式,对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,并于每周五下午16点前,按要求报送不少于2篇有关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”、“三项机制”和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的信息。内容须图文并茂、主题突出、题材新颖、短小精悍、通俗易懂,并注重政治性和实效性,时效性强的信息请于当天报送。请各单位建立一只信息报送通讯员队伍,严格审核把关,并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,做好信息报送工作。
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(总支):
现将省国资委党委《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,采取张贴二维码、网络宣传、组织推送等方式,对“陕西先锋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,并于每周五下午16点前,按要求报送不少于2篇有关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”、“三项机制”和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的信息。内容须图文并茂、主题突出、题材新颖、短小精悍、通俗易懂,并注重政治性和实效性,时效性强的信息请于当天报送。请各单位建立一只信息报送通讯员队伍,严格审核把关,并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,做好信息报送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