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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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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,促进公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各级管理人员勤政廉政,规范企业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根据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及公司《效能监察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实际,现就2012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调整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机构
    根据工作实际,调整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效能监察成果审核小组。
    (一)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
    组  长:任沛建  王会民
    副组长:弥文龙 
    成  员:吉秀峰  宋如昌  杨廷军  张登寿  朱保平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蔡  元  杨占彪  樊战明  王军武
  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公司监察室,王军武同志具体负责效能监察日常工作。
    (二)效能监察成果审核工作小组
    组  长:王军武
    成  员:樊战明  康拴虎  李小冬  崔小迷  张振涛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问赵荣  冯立华  周龙成  李  平  杜三民  张光荣
    效能监察成果审核工作小组对各效能监察立项成果进行审核,并提出认定意见,报产业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。
    二、找准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选题立项,增强效能监察的针对性。
    效能监察工作要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,结合实际,针对生产、安全、经营管理、基本建设中的关键部位、薄弱环节和易发生腐败的重要岗位,以及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、焦点、难点问题等,突出重点,找准立项。2012年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效能监察。
    1、公司各项决议、制度的监督落实。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是否符合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;是否能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定、制度,保证政令畅通,提高工作效率、实际效果和经济效益。
    2、工程建设领域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。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中的投资安排、项目管理、资金管理、成本管理、合同管理、质量安全管理、招投标管理、物资采购和工程进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是否健全,是否严格执行;监督检查企业领导干部是否以各种名义套现所得等私设“小金库”的行为。
    3、财务管理。监督检查财务制度是否健全,并严格按照财政法规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;是否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,管好用好各项资金。
    4、企业投资重组整合。监督检查在重组整合过程中的资产评估、资产处置、产权流转、资本运营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;是否不按规定暗箱操作,损害企业利益,发  挥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的监督作用。
    5、生产成本控制。监督检查是否有生产成本控制措施,坚持优质、高效、低耗,努力降低生产成本;是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,查漏补缺,及时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,不断提高经济效益。
    6、物资、设备采购与管理。监督检查物资采购是否按照选优、择廉、就近的原则,进行招投标和比价采购,确保质量合格、价格合理;设备、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,是否存在管理不善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象。
    7、产品销售管理。监督检查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是否存在违反销售制度、销售纪律等,损害企业整体利益或造成效益流失;是否按照合同要求,按期回收货款。
    8、安全、质量管理。监督检查在生产、工程建设中,安全、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现场管理是否规范、有效;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、质量验收,及时消除隐患,无重大安全事故、质量事故发生。
    产业公司机关企管部以石灰石产业整合、财务部以预算管理、项目部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、综合办公室以物资采购、业务招待管理为效能监察立项选题重点,并作为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重点,必须开展效能监察。供销分公司以原料供应、产品销售的重点环节选题立项,加大管理,堵塞漏洞,提升效益。
    三、完善工作制度,创新工作机制,增强工作效果。
    工作中,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,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工作制度,创新工作机制,切实增强效能监察效果。要健全效能监察责任制,各级监察部门是效能监察承办主体,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,强化责任意识,落实工作责任,积极开展效能监察。要健全过程监督监察工作机制,加强事前监察,抓苗头,抓防范;突出事中监察,抓隐患,抓纠正;强化事后监察,抓查处,抓改进。产业公司监察室要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,扎实细致地抓好过程监督。要建立效能监察建议落实机制,认真落实效能监察实施方案,针对查出的问题,深入分析问题原因,提好监察建议,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,用优良扎实的作风提升专项检查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效果。要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研讨交流工作机制,注意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,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,推广工作成果,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。今年下半年在产业公司范围内,计划开展一次效能监察工作研讨交流座谈会。
    四、效能监察成果认定及奖惩
    依照《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程序,对效能监察立项项目每年度组织一次成果认定,根据成果认定结果进行奖惩。
    五、几点要求
    1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效能监察对于促进企业管理、提高经济效益、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,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,扎实推进效 能监察工作。
    2.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相应组织机构,落实工作目标、任务和责任,保证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。
    3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根据《效能监察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单位实际、工作职责,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、关键部位等,选题立项,并认真填写《效能监察立项表》,于2012年2月底前报公司监察室审批、备案。
    4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针对所确定的效能监察项目,提出具体实施方案,并加强过程监督和组织实施,注重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,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,将《效能监察成果认定表》及相关资料报公司监察室,由公司效能监察成果认定小组进行成果认定。
附:1. 效能监察立项表
    2. 效能监察成果核定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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